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
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
务的活动。
二、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四、申请所需具备以下条件:
五、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
(二)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三)验资报告复印件(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复印件(至少10个);
(六)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七)业务发展报告;
(八)与主机托管商(IDC)或者专线接入商(ISP)签订的合同。
(九)主机托管商(IDC)或者专线接入商(ISP)的许可证复印件。



